
或許是詭辯,或許是懺悔,或許是經驗,都可以。
在路上給一個老翁叫住,他靠得很近,我有一點戒心
“拜託你,”他小聲道“我剛出院,沒有家人,可不可給我一點錢買飯食。”
“對不起,幫不了你”我轉頭就走,聽見他長嘆一聲。
一邊走,我一邊想,政府沒有生果金和綜援啊?就算出名小得可憐,起碼……“餓你唔死”
另一件我怕的是,萬一錢是拿去賭馬、吸煙。我便做了水魚。
好,這算是逃避的藉口,那該怎麼做才對?
找一條人流大的街道,弄來一個破盤子,坐在地上等,會有人丟錢望去的。這算乞食?對,乞食難為你喔?要面要尊嚴的話,向別人討也一樣沒有。甚至可以黑心的說,做不到,不如去死,我是認真的,尊嚴並無價值,尤其在這種沉倫的社會。只有一死才有機會明節。
我再想到,如果要求的是食物,我買給他也是可以的,總之不可以給錢。
下次,我願意幫忙,但不願做被騙的笨蛋。
而半小時前,老爸告訴我,昨晚他有兩架單車被偷。
我確信這世上沒有好人,包括我自己。